1907年,罗一秀嫁进韶山毛家。
这个韶山毛家,是当地富农,而罗一秀出生韶山罗家,也是当地的大户人家。
嫁进毛家的这一年,罗一秀18岁,而她的夫婿是比她小4岁的毛主席。
换句话说,罗一秀是毛主席的发妻,不过,对于这段婚姻,毛主席其实是不承认的。
不过尽管不承认,在建国后,毛主席还是为罗一秀破了自己此前立下的一个不成文的铁律。
那么,罗一秀究竟是什么人?她为什么会嫁给毛主席?毛主席又为她破了什么例呢?
父母包办
罗一秀,是韶山杨林人,出身韶山罗氏。
她的父亲曾经受过不错的教育,在当地的一众土财主中,文化水平还是相较突出的。
罗一秀自幼在父亲身边长大,耳濡目染,也读了一些书,识得一些字。
在当时那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年代,尤其大户人家女儿更是从小学习三从四德,女工刺绣,常年圈养在闺阁之中,只等待出嫁之日。
相较于此,罗一秀能识字还是比较难得的。
而韶山毛家,是当地富农,罗毛两家属于是门当户对。
除此之外,罗毛两家联姻实是亲上加亲,罗氏祖母毛氏,是毛主席祖父毛翼臣的堂姊妹,也就是毛主席的姑祖母。
乡土中国,亲缘关系理所应当被认为是人际关系中最为可靠的一层关系,亲上加亲,实为美举。
因为罗毛两家互相熟悉,彼此了解,结成亲家,更是安心。
更何况,毛家父母,也就是毛主席的父母,当时都十分喜欢身为罗家女儿的罗一秀。
毛主席的父亲毛顺生早就对这位表侄女甚是喜爱。
罗一秀嫁进毛家后,拜见公婆,更得到了婆婆的喜爱。
俗语都说千年媳妇熬成婆,婆媳关系似乎从来都是亘古难调的,但是这一次却不一样。
毛母见罗一秀第一眼,就觉得这个媳妇是讨对了,因为罗一秀落落大方,知书达理,跟她理想的儿媳相差无几。
尽管按照现在的视角去看,毛主席当时还小,而罗一秀已经是个大姑娘,但放在当时就不觉得奇怪了。
女大三抱金砖,这个俗语也是很早就流传而来的,因为觉得女方比男方大,会更温柔体贴善解人意,会疼人。
就这样,在罗毛两家家人的做主包办下,14岁的毛泽东和18岁的罗一秀的这段婚姻就算成了。
长辈们都很开心,但唯独婚姻双方当事人闷闷不乐。
罗一秀不开心,因为父母没有问过她的意见,就把她嫁到了毛家。
她是人,不是商品,商品随意转手买卖都不会有任何问题,但是人不一样,人也有自己的意志。
18岁的她已经有了少女心事,对未知的婚姻生活也会担忧。
出嫁前的深夜,她只得躲在自己的被窝里默默哭泣,但是改变不了任何事情。
因为父母包办、媒妁之言,这是当时那个年代千千万万女子的命运,同时也是她的命运,她无力抵抗,只能顺从。
而14岁毛主席当时,也不愿意。
你们再逼我结婚,我就跳河自尽!
臭小子,你学会反抗了是吧,别以为我不知道,你早就偷偷学会了游泳,跳河?我看你跳进去比谁游得也快!
……
深夜对话,几声反抗,但可惜同样无济于事。
为了估计父母亲友的面子,毛主席最后只能默默接受了这桩婚姻。
罗一秀嫁到毛家后,也做出了同样的选择。
不情愿但最终默默接受的两人婚后达成了协议,没有同居。
平素里,罗一秀在毛家帮着婆婆料理家事,堪称一把好手,同弟媳王淑兰(毛泽民原配)也相处融洽。
虽然没有同居,但毛主席的衣食住行,她也在操办,真正做到了上孝公婆,下体贴丈夫,在毛家融入得很好。
而毛主席安下心来,一边劳动一边读书,打心底里,他将罗一秀当成姐姐一样对待。
两个人就这样默契地达成了一致,虽无夫妻之实,但也相敬如宾。
从另一个角度来说,两个人其实都是封建婚姻制度下的牺牲品。
知书达理,温柔贤惠的罗一秀本应该拥有更加美好幸福的人生,但是意外就是那么地猝不及防。
1910年的大年初二,罗一秀因患细菌性痢疾,不幸去世,年仅21岁。
因为细菌性痢疾,在当时根本没有特效药,致死率高,罗一秀年纪轻轻,身体素质已经算不错的了,但在病魔面前,还是没能活下来。
许多年后,毛主席回忆起这段包办婚姻,虽然曾直言我从来没有和她一起生活过——后来也没有,我并不认为她是我的妻子,却也为罗一秀的经历深感惋惜:
罗一秀是个好女孩,我这辈子都不会忘了她。我知她端庄贤惠,为人正直,所以我一直把她当亲姐姐看。她不是被痢疾害死的,她是被旧社会害死的。
主席破例
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,毛主席入住中南海。
他立下了一个不成为的规矩,那便是:不把老家人接到北京工作。
新中国的很多领导人,包括周恩来总理等也是如此。
按照中国人的传统思维,一人得道,鸡犬升天,如果家里有人飞黄腾达了,理应帮衬一下家里人。
家里人可能会觉得,这个帮衬是小意思,是好办的,而在毛主席和周恩来总理等看来,这个帮衬恰恰是难办的。
建国后,毛主席许多湖南老家的亲戚曾专程写信到北京,希望毛主席看在亲戚的份上,帮衬一下,将家里人调到北京工作。
而毛主席早早预料到这种情况,定下了那个不成文的规矩,哪怕是自己的堂弟,他都不曾同意帮衬。
因为他知道,这个头一旦开了,就不好刹车了,长此以往,一旦形成风气,这又和旧中国有什么区别?到时候这还是新中国吗?
毛主席当年苦读,毅然投身革命,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,爬雪山过草地,上延安,转战陕北,去了西柏坡,再到最后进了北京城,建立新中国,这一切的一切,不都是为了还百姓一个自己当家做主的天下吗?
为此,毛主席甚至当年在离家时,给父亲留诗:孩儿立志出乡关,学不成名誓不还,埋骨何须桑梓地,人生无处不青山。
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后许多年,毛主席都不曾归家。
1950年,毛主席要儿子毛岸英代自己回韶山探亲。
而这一次,毛主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破了那个不成文的规矩,儿子临行前,他特别嘱咐道:
岸英,你回韶山后,去看看罗石泉舅舅,告诉他可以来北京工作。
这个罗石泉,就是罗一秀亲弟,毛主席小舅子。
可以说,毛主席是为了罗一秀破例了,但更重要的原因是,罗石泉此人不图名利,是令主席放心之人。
果不其然,毛主席也没有看错人,当罗石泉知道毛主席对自己的特别关照时,要他去北京工作时,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拒绝。
对于别人来说,这是个做梦都求不到的机会,罗石泉知道毛主席的心意,但他更明白,如果自己开了这个头,才是真正让毛主席难做。
感谢主席的关心,我在老家挺好的,北京我就不去了!他推托道。
这话传到北京,毛主席也不禁十分欣慰,显然,罗石泉和姐姐罗一秀一样,都是识大体之人。
毛主席的破例是为旧情,而罗石泉也没有辜负这份旧情,更为自己和姐姐赢得了主席的尊重和欣赏。